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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秋季赴港台地区高校进行学期交换学习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8年秋季与港台地区高校进行学期交流活动已经启动,根据交流协议,学校决定从全校2016级学生中选拔7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2018年秋季学期交换学习计划(为期1学期),其中2名学生赴台湾清华大学学习,2名学生赴香港城市大学学习,3名学生赴香港理工大学学习。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稳妥地做好此次选拔与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报名参加交流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本校2016级本科生;
  2. 基础扎实、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二、报名须知

请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专业特征,选择港台地区高校的相关专业及课程设置,结合本人所修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确定拟修读的课程。原则上要求选择与本校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拟选修课程与专业培养计划中相关课程对应需由学生所在院系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申请流程

校内申请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0日

校内申请材料:

  1. 附件中的申请表,申请表中“自我评价与申请理由”部分需不少于600字,“学院意见”部分需请相关老师填写完成。
  2. 附件中的《交流学习计划表》
  3. 中文成绩单;

学生于3月20日11: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教学秘书,请学院教学秘书汇总申请学生信息和学生申请材料,将电子版申请学生信息表于3月21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 judyyang@ustc.edu.cn, 学生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于3月21日当天送至老图书馆217室。

四、选拔程序

  1. 按个人自愿报名、院系审核推荐的原则,各学院初审后确定推荐学生。各学院针对不同高校推荐学生数不超过2人。
  2. 校内选拔事宜另行通知。学校将于3月26日左右确定最终赴港台交流学生名单。请通过学院选拔推荐申请的同学注意查收邮件。
  3. 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与港台地区各大学办理学生赴香港、台湾的派遣手续。

五、交换学习课程修读须知:

  1. 学生按照申请表中自己提出的修读课程计划,自主插入交流大学的对应课程学习,并参加课程考试。
  2. 交换学习结束后,教务处根据学生的拟选课程列表和对方大学提交的成绩单,记载学生交换学习的课程成绩。
  3. 我校专业培养计划中有而对方学校没有相同或相近课程来替代的课程,学生应在返校后修读,以达到毕业要求。

六、费用:

1、台湾地区

在交纳本校学费后赴台湾各大学交流学习的学费免除;其它费用情况:生活费约5000元新台币/月,住宿费约7300元新台币,书本费约3000元新台币,网络使用费、入台证申请费及市内交通费约2000元新台币,往返机票约3000元人民币。

2、香港地区

住宿费、入港签证费、保险费及生活费自理。住宿费约6000港币,入港签证费150港币,每个月生活费约为2000~3000港币。

学校将对交流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及一次往返旅费进行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和资助标准以教务处当年通知为准。交流学生需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申请资助时作为报销凭证。

七、联系人:

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
教务处
杨阳
63601763
judyyang@ustc.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王建国
3602671
jgwang@ustc.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教务处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