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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夏院级暑期研究实习项目和个人自行申请的境外交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9年夏季学期院级境外交流学习项目和个人自行申请的境外学习项目申报及资助申请工作启动,通过“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科生登录入口:http://jwjl.cmet.ustc.edu.cn

特别提醒:申请过程中如需添加交流单位,请务必下载对话框右侧的参考文件,根据已经整理出的交流单位名称进行填写,如文件中没有的则按照”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的格式进行填写!务必选择正确的交流年份和学期。

一、关于项目申请

1、院级暑期研究实习项目

学院相关负责老师需登录“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选择目标项目,填写项目信息后发布项目。请相关负责老师根据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实际工作需要和学生需求,及时做好项目发布工作。

学生在学院发布项目后可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所要申请的项目,进入项目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个人自行申请的境外交流项目

学生登录“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首次登录需完善个人信息),进入系统后,在“个人与项目”栏创建自定义项目。发布后进入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需根据实际交流内容选择交流属性,并上传交流单位或导师出具的官方邀请函

暑期研究实习项目交流时长不超过3个月,校内提供资助不超过3个月。

相关学院教学秘书登录系统,审核本学院申请学生信息,补充学生GPA、学院排名等信息。学院在完成学生选拔和推荐工作后,明确推荐意见并确认学生获得境外交流单位录取后,在系统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特别提醒:所有交流活动均在不影响我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如交流计划影响到2019春、夏、秋季学期课程,需经所有相关任课老师同意并经过学院审批(教学院长同意)通过才能开展交流计划,否则因赴境外交流影响到我校正常秩序所带来的后果,由学生个人承担。

二、关于资助审核

学生登录系统查看已申请项目,申请资助审核。根据我校暂行资助原则进行审核,成绩排名在学院年级前30%的学生参加暑期研究实习项目按照资助原则获得资助(资助内容为往返旅费+每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的80%进行发放;往返旅费以一次性定额补贴的方式发放,按照交流单位所在地区明确旅费补贴金额,其中欧美地区10000元人民币,大洋洲地区6000元人民币,亚洲地区3000元人民币),其他学生经学院评审明确资助内容。教务处根据学院评审意见在系统中填写资助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后,学生可自行打印资助证明。

各学院制定资助评审办法,组织评审。需经学院评审明确资助的学生,请按照学院要求完成相关申请工作。

所有资助均在完成交流计划后发放,学生按照要求完成交流计划,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办理资助发放。流程详见附件2。(其他性质的交流活动如暑期课程学习等,则由教务处根据我校暂行资助原则进行审核,成绩排名在学院年级前50%的学生获得一次性往返旅费定额补贴,旅费补贴标准同暑期研究实习,资助在学生完成交流计划后发放。流程详见附件2。经学院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参加暑期学校所获学分可以申请转换为我校自由选修学分,转换事宜将于5月下旬通过邮件直接通知学生。)

三、关于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

学生需于行前按照教务处和国合部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完成行程报备和出境审批。学生抵达交流单位后,登录“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进行抵达报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实习计划和导师评价表(仅针对参加暑期研究实习项目的学生)。所有赴境外交流学生均需在系统中提交交流学习心得。注意事项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参加交流活动须知》。我校国合部部制定的关于赴境外参加交流活动的相关管理规定及文件,请登录国合部网站查询。

四、关于学院管理工作

各学院于2019年5月10 日前导出申请学生信?汇总表(包括院级暑期研究实习项目学生信息汇总表和个人自行申请的境外交流项目学生信息汇总表),将两份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老图书馆217室。

请相关负责老师根据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实际工作需要和学生需求,及时做好项目发布、线上审核以及资助评审工作。

项目申请及资助审核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杨阳 63601763 judyyang@ustc.edu.cn

教务处
2019/3/11